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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會員大家好:
由於會員無論在醫院和診所,對於寫醫療文章,新聞稿,行銷活動,廠商合作等,對於「醫療廣告」裁罰仍然有非常多疑問。
儘管,醫事司在學會努力斡旋和會議之後,已為全國不分科別醫師和生技產業解套。不過,由於公務機關函釋常撰寫邏輯上,不易閲讀和理解,在此由我親自為大家分析實務狀況:
❤️1,定義 何謂醫療廣告?何謂衞教文章(媒介)?
綜合‘’所有‘’函釋,醫療衞教文章的完整定義:衛生教育內容至少應包括揭露適應症、禁忌症、處置方式的優點及缺點,不圖利特定產品/設備,不寫最高級用語(例如世界第一,宇宙最強 |